
贵宾厅
华航贵宾室设施及服务简介
头等及商务座位区 手提行李寄存间
计算机区 公共电话
电视 男女化妆室
淋浴室 精致餐饮服务、现煮汤面服务
中外书报杂志 航班动态
华夏酬宾哩程信息
传真及影印
票务服务
* 宽频无线上网 (桃园国际机场第一航厦&第二航厦、高雄国际机场、香港、曼谷、新加坡、洛杉矶、旧金山等地贵宾室皆提供该项服务)
桃园国际国际机场第一航厦华航贵宾室
面积:300坪
座位数:头等区57座,商务区162座

桃园国际机场第二航厦华航贵宾室
面积:330坪
座位数:头等区57座,商务区180座

高雄国际机场华航贵宾室
面积:79坪
座位数:商务区75座

香港国际机场华航贵宾室
面积:155 坪
头等区:28 座
商务区:94 座

行李条款
1、件数制度
适用区域
1. 只要旅游经由北、中太平洋航线,往返于第三区(亚洲地区、西南太平洋地区),和美国、加拿大、墨西哥、巴拿马、秘鲁、玻利维亚、阿根廷、巴西、智利、巴拉圭、乌拉圭之间皆适用;但自墨西哥、巴基斯坦、新加坡启程者不适用。(注:若从新加坡飞往美国,则适用。)
2. 自台湾出发,前往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皆适用。
免费托运行李
头等客舱 免费托运行李两件;每一件重量不超过32公斤,且三边总和不超过158公分。
华夏客舱 比照头等客舱。
经济客舱 可免费托运行李两件,两件行李并量之三边总和不超过269公分,每一件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32公斤,且三边总和不超过158公分。
注:遇旅客行程需续接北美洲地区各航空公司时,其免费托运行李限额或有不同之规定,旅客应遵照该续程航空公司之行李规定办理。
超大行李
行李三边总和超过203公分(80英寸)以上者,请先与本公司订位部门联系。
2、重量制度
适用区域
1. 适用于华航所有航线,除了A项所述适用行李件数制度。
2. 全程(列于同张机票中)搭乘本公司班机往返地位于美国者,则仍适用行李件数制度。
3. 全程(列于同张机票中)搭乘本公司班机往返地位于加拿大者,旅游途中于第三区(亚洲地区、西南太平洋地区)停留再出发时,若停留时间未超过两个月,则仍适用行李件数制度。惟若采用重量制度对本项旅客较有利时,亦可适用重量制度。
免费托运行李
1. 头等客舱:40公斤
2. 华夏客舱:30公斤
3. 经济客舱:20公斤
专为头等舱、商务舱旅客、华夏晶钻卡及华夏翡翠卡和金卡会员设计的「华航贵宾室」,提供您一处宁静舒适的休息空间,在您机场报到划位后只要凭邀请卡,即能进入贵宾室享用各项服务设施。
目前属于本公司自营之机场贵宾室共有10个营运点
1. 台湾地区:桃园国际机场(第一航厦&第二航厦)、高雄国际机场等
2. 亚洲地区:香港、曼谷、新加坡、吉隆坡、东京、福冈、琉球等
3. 美洲地区:旧金山、夏威夷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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